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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研院「112年度第2梯次客座研究人員」自即日起至112年4月30日止受理申請

一、申請客座研究人員需具下列資格之一:

()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專任副教授級以上者。

()公立或政府籌設之學術機構及政府機關之科技研發單位專任副研究員(或相當職務)以上者。

二、至本院訪問時間需在1128月至1131月期間,申請人須獲其服務單位同意,利用休假來本院從事短期訪問研究。

三、本院「客座研究人員作業要點」及申請書(如附件),請填妥申請書後,併同休假證明,由服務機構於112430前函送本院各實驗研究單位。

聯絡人:江小姐 TEL02-2737-8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