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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報載政府補助之財團法人技轉收入偏低一事

有關報載『政府研發補助打水漂』相關內容,本院進一步說明如下。

政府補助成立財團法人任務各不相同,有些是銜接產業(例如,工業技術研究院),有些是研究實驗平台(例如,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還有些是政策研究(例如,國家教育研究院),實不宜概以「技轉金收入」單一指標簡化之、標籤之。就像不應只用「研究論文」單一指標來評比學術成就一樣,以免造成另一種「研究論文量化」的毒害。例如,剛獲得今年諾貝爾物理獎的希格斯粒子相關研究,有許多驗證工作是依靠其最主要的研究平台「大強子對撞機」,要如何以「技轉金額」來量化其成效呢?

國家實驗研究院隸屬於國科會(103年3月改制為科技部),為一任務型之財團法人,以維運重大實驗設施與建構研發平台、支援學界推動前瞻科技為主要宗旨,而非以技術轉移為主要營運目標。該院轄下11個研究中心,各自負有不同的政策任務,例如,國網中心負責全台網路骨幹之維運,並提供學研界高速計算資源,以支援前瞻科技的研究;國震中心、颱洪中心與災防中心,則是提供災害防救、預警、應變相關科技的研究平台,所產生之技術成果,可以幫助全民減少災損,卻不易轉換成可量化之技轉收入。這些營運任務各異的研究中心,實在不宜放在同一天平上,單單以「技轉金收入」為評量其成效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