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研院與中研院簽署「海洋能及海洋科技研發合作協議」 共同合作開發海洋能發電技術
勵進研究船航向太平洋推動科學外交 首次於帛琉舉辦開放參觀
國家實驗研究院20週年院慶 暨 展望20高峰會
一、申請客座研究人員需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專任副教授級以上者。
(二)公立或政府籌設之學術機構及政府機關之科技研發單位專任副研究員(或相當職務)以上者。
二、至本院訪問時間需在112年8月至113年1月期間,申請人須獲其服務單位同意,利用休假來本院從事短期訪問研究。
三、本院「客座研究人員作業要點」及申請書(如附件),請填妥申請書後,併同休假證明,由服務機構於112年4月30日前函送本院各實驗研究單位。
聯絡人:江小姐 TEL:02-2737-8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