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產學無落差 半導體中心攜手台積電 升級台灣半導體研究
國研院與中研院簽署「海洋能及海洋科技研發合作協議」 共同合作開發海洋能發電技術
勵進研究船航向太平洋推動科學外交 首次於帛琉舉辦開放參觀
一、 客座研究人員申請資格:(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專任副教授級以上者;(二)公立或政府籌設之學術機構及政府機關之科技研發單位專任副研究員(或相當職務)以上者。
二、 客座研究期限為3個月至6個月(113年8月至114年1月期間內),申請人須獲服務單位同意,利用休假進行。
三、 本院「客座研究人員作業要點」及申請書(如附件),請填妥申請書後,併同休假證明,由服務機構於113年4月30日前函送本院各實驗研究單位。
聯絡人:陳小姐 TEL:02-6630-8239